云南红河:建筑工程分包纠纷陷罗生门,法律争议何解?:建筑工程

在建筑工程领域,分包合同纠纷并不鲜见,但京松环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与余某昆之间的这起,却因复杂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陷入一场充满变数的“罗生门”,引发行业对工程分包结算、司法裁判尺度的关注建筑工程

项目缘起:分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时间回溯到2020年,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与余某昆签订《中交一公局有限公司南部工程项目经理部十分部二标段基础、主体、二次结构、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中交一公局有限公司南部项目经理部十分部部分工程交由余某昆施工 建筑工程 。后续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涉及附属工程包工包料内容,暂定合同价等细节,为后续争议埋下伏笔。

工程施工过程与款项支付成为关键脉络建筑工程 。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称已向余某昆支付23609172元,但余某昆认为仍有欠款,遂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讼,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此开启漫长司法程序。

司法进程:一审、二审的不同裁判走向

开远市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鉴定机构对案涉劳务分包工程进行鉴定,确定主体工程已完成工程造价、室外附属工程造价等金额建筑工程 。2024年9月2日,一审判决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向余某昆支付欠付工程款6456258.02 元及相应利息,承担受理费、保全费及鉴定费等。

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建筑工程 。2024年9月30日,红河州中院审理后撤销开远市法院一审判决,改判高碑店市分公司向余某昆支付欠付工程款 6000211.75 元及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按 LPR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驳回余某昆其他诉讼请求 。这一转折,让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争议浮出水面。

争议焦点:工程内容建筑工程 ,款项扣除与司法程序瑕疵

“包工包料” 及未施工部分的认定争议建筑工程 。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强调,附属工程部分虽约定包工包料,但混凝土由发包方统一采购,应从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且余某昆承包范围内存在他人完成的工程量,公司已实际支付案外人,不应再向余某昆支付。同时,防水部分并非中交公司发包给己方,也未交由余某昆施工,该部分工程款不应计入支付范畴。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若余某昆存在转包、分包,或未实际施工部分,需依此判定工程款支付范围。同时,双方《补充协议》约定 “二标段主体及装饰装修、设备库房、附属工程包工包料合同总计:2800 万元,最终结算以中交项目部结算为准,附属工程及变更以中交项目部结算下浮 25%,扣除未做工程量” ,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核算,这涉及《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之规定,合同对工程内容、结算方式的约定,是判定款项支付的基础。

原审判决的程序与实体瑕疵建筑工程 。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指出,一审未理解“包工包料”工程内容,遗漏余某昆未施工部分评判,错误将非己方工程量判归支付;二审未对“包工包料”评判,且对未施工部分概念混淆,延续错误判决。此外,中鉴定启动存在疑问,若无充分法律依据启动鉴定,可能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程序要求,影响裁判公正性。

从司法程序角度,《中华人民共和事诉讼法》强调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审、二审需全面审查证据,厘清事实建筑工程 。若存在对合同关键条款理解偏差、事实认定遗漏,就可能导致裁判结果偏离公平。比如,对“未做工程量”的举证、质证与认定,需遵循证据规则,确保双方权益在程序中得到保障。

疑似错误的鉴定

行业反思:建筑工程分包纠纷的防范与解决

这起折射出建筑工程分包领域的诸多共性问题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签订需更严谨,对工程内容、材料采购、款项结算、争议解决等条款,应细化明确,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像本案中“包工包料”涉及的材料采购责任、未施工部分界定,若合同条款清晰,后续争议或可减少。 对于京松环智高碑店分公司而言,目前拟申请再审,这是其维护权益的途径。建筑工程分包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个案当事益,也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司法权威有重要意义。此案后续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文/郑毅)

来源:三农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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